经自治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在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
《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分为12个类别共计9221项。对影像类检查和实验室诊断类项目进行了下调,影像类主要降价的是大型设备核磁、CT检查和彩色多普勒检查,平均降幅15%,检验类项目普遍降价,平均降幅10%;对门诊诊察费、手术费等项目进行了上调,取消挂号费,上调了门诊诊察费,将手术费进行了普遍上调,并把手术中常规使用的低值一次性耗材,如普通电刀头、负极板、吸引器管、慕丝线、注射器等打包定价,以控制卫生耗材的不合理使用。
此次价格调整总体上患者支出不增加,且不会影响群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