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司、出租车驾驶员:
目前,随着我市出租车停靠点指示牌设置安装完毕,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通行畅通,但近期群众反映,部分出租车无视停靠点的存在,招手即停,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且极易发生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交通秩序,提升我市文明形象,创造有序、安全、畅通、优质高效的交通环境,从即日起,交通支队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出租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不准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市区内出租车在停靠点上下乘客,即停即走。如若违反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按罚款50元予以惩罚。
二、不准抢黄灯、违法变更车道、违法掉头、急停猛拐。
三、开车要系安全带、不准手持接打电话、夜间行车要规定使用灯光。
四、不准乱停乱放、占道等客,临时停车要按序摆放。
如果违反规定,交管支队也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上限处罚
出租车公司做好出租车驾驶员管理、文明交通教育工作,掌握驾驶员动态信息,打造文明公共交通品牌。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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