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公布2016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其中,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申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政务服务业务手册编制规范》5项地方标准全部获准立项。
此次获准自治区地方标准立项,标志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有望升级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有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