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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 加入时间 | 2016-06-23 |  
			| 截止时间 | 2016-07-20 |  
			| 招标编号 | XM-2016-0500-A019 |  
			| 招标代理 | 武警内蒙古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 |  
	 
武警内蒙古总队批准,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物资进行采购。 
	一、项目
 
	总队军械处电动叉车:
 
	(一)项目名称: 总队军械处电动叉车
 
	(二)招标编号: XM-2016-0500-A019
 
	(三)物资名称:
 
	电动叉车 …………2台
 
	总队军械处军械物资:
 
	(一)项目名称: 总队军械处军械物资
 
	(二)招标编号: XM-2016-0500-A020
 
	(三)物资名称:
 
	警用器材库防护门、防护窗 …………1批
 
	武器柜、弹药柜、防爆柜、防爆弹药柜 …………1批
 
	总队军械处装护具:
 
	(一)项目名称: 总队军械处枪械装护具
 
	(二)招标编号: XM-2016-0500-A021
 
	(三)物资名称:
 
	92式9mm手枪成套装具 …………210个
 
	92式9mm手枪腿套 …………200套
 
	92式9mm手枪保险绳 …………340个
 
	85式狙击步枪成套装具 …………50条
 
	88式狙击步枪成套装具 …………50条
 
	总队军械处静电地板:
 
	(一)项目名称: 总队军械处防静电地板
 
	(二)招标编号: XM-2016-0500-A022
 
	(三)物资名称:
 
	武器弹药库铺设60CM×60CM防静电地板 …………556块
 
	二、资格要求:
 
	1.投标方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6年6月23日-6月29日17:00前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武警内蒙古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经办人身份证;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四.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标书售价:500元/包。(账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后勤部,账号:0602 0030 0902 6700 19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
 
	五.开标地点:武警内蒙古总队
 
	六.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7月20日 (各项目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名称:武警内蒙古总队后勤部军需物资处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西街15号
 
	邮 编:010011 传 真:0471- 6538597
 
	联系人:梁栋国 电 话:0471- 6538337
 
	军需物资处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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