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现将坟墓迁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杜二村北、哈布图·哈萨尔圣地西侧、辽查干渠东侧、北外环路南侧的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止,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将坟墓迁出。
三、迁坟要求
(一)请以上坟主亲属相互转告,尽快与杜二村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手续。
联系人:谭晓群 联系电话:15894883355
(二)逾期未迁移坟墓视为无主坟墓,由土地征收部门负责补偿,民政部门负责寄存,镇村负责统一进行迁移。
特此公告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