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气象局和市环保局会商研判,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持续在较高水平,预测12月18日0时-12月19日24时将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按照《通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现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提示性、建议性措施如下:
一、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和相关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加大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