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该桥桥位位于县道乌力吉木仁—扣河子镇路线上,项目起点位于开鲁县国道303线上,跨越西辽河后,终止于奈曼旗明仁苏木北东明至清河公路上,路线全长约10.62km(含1820米桥长)。
桥头引道拟定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2车道,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宽度为10.5米。大桥设计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宽12米,主体为52孔35米,宽为净11+2×0.5米防撞墙,上部为预应力砼箱梁,下部为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二、项目维稳措施
该项目的建成能够推进开鲁县、奈曼旗两旗县经济发展,对沿西辽河两岸居民的经济发展、脱贫致富具有重大的意义。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影响与施工噪声和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对此,将采取全面的水土流失措施,严防其对沿线的下水管产生影响;在居民区附近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采取围挡和路面洒水减轻扬尘污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污水等收集处理、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等措施减轻环境影响。筑路材料及取弃土(渣)采用汽车覆盖运输,防止沿路抛洒和减少扬尘。减少取弃土场的设置,各取、弃土场填满后及时撒播草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营运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大气污染源为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交通噪声等。对此,尾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应与地方及国家机动车尾气控制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限制车辆种类、速度。交通噪声污染,对声环境超标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等。
征地拆迁方面,工程沿线需拆迁建筑物和电力及电讯设施,占用及赔偿原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赔付给受损人和受损单位。对不需拆迁而离拟建公路较近的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点,在距离公路最近一侧设立噪声隔离墙、设隔声窗、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公路交通噪声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工程建成后关注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对工程拟采用社会维稳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表达对该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开鲁县人大政协楼
联 系 人: 任守志
联系电话: 6216449
传 真:6212103
电子邮箱: 2102857108qq
开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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