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4月23日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证字【2016】55号文件《通辽市处理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实施方案》、2016年12月26日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证字【2016】228号文件《关于遗留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事宜的批复》及通辽市人民政府通政字【2017】146号《通辽市处理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实施方案的补充方案》文件精神,对遗留工程:由通辽天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枫丹丽舍二期(17#、18#、19#、20#楼)项目进行公告。依据通辽市房产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协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遗办发【2017】57号文件通知及(商品房)遗留项目申报表内容,如无异议,我部门将于公告15个工作日后为该项目办理首次登记。
此公告
通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