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因年终对账、结账工作需要,我单位将于12月10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重新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已办理完抵押贷款审批手续的,请务于12月25日前将抵押权证交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窗口。逾期未交回视为自动放弃贷款。我中心将不再继续受理。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