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年12月4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概况
1、拟决策事项名称:通辽市传染病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2、拟建设单位:通辽市传染病医院
3、拟决策事项简介:拟决策事项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鸽子山大街以南,白音太来大街以北,道德路以西,沙日浩来路以东。拟设置床位600张,规划总用地面积100亩,拟建建筑面积为58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急诊部、住院部(消化道病房楼、结核病房楼、感染病房楼等)、医技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管理用房及院内生活用房等。建设期约三年。
二、拟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影响
拟决策内容、程序是否合法;能否为本地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劳动就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产生有利效应;是否合乎情理和常规;是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人文风俗习惯、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是否兼顾了本地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定群众受益决策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相关或类似群体攀比等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该事项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该事项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等。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决策事项实施的态度、对拟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及维稳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拟决策机关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拟决策机关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拟决策机关: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徐建山 联系电话:0475-8231799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6-8865372
邮箱:yltx55@163.com
特此公告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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