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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关于加强 大型聚集性活动管理的通告
作者:姬薇    文章来源:通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点击数:7092    更新时间:2020/11/26 10:00:22

近期,上海、天津、安徽等地均出现本土病例,特别是2020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报告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对我市疫情防控社会管控工作提出严峻考验。为科学精准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大型聚集性活动管理,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是主动报备。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及全体市民,如举办会议、培训、宴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须提前向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医疗防控组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二是做好消毒消杀。大型聚集活动举办单位或个人要提前做好活动场所消毒消杀、通风换气等工作。同时严控人员规模,劝导参加活动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勺、公筷等安全方式用餐。

三是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参加大型聚集活动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如实报告、报备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大型聚集活动举办单位或个人要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可疑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到附近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就诊。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嘎查村)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对在辖区内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场所进行严密监控,督促举办单位或个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此通告!

通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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