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安局“打四黑除四害”举报奖励标准公告

作者:tlxxwcom  2011/9/20(点击:8145)

为有力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铲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四黑四害违法犯罪线索,通辽市公安局决定,对举报四黑四害的公民进行奖励。

一、奖励范围:通过电话、短信、信件或者登陆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涉及四黑四害的线索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的任何公民。

二、奖励标准:对举报真实,提供重要证据材料,对案件侦破发挥直接或重要作用的,视情节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举报线索,破获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打掉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举报线索,破获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捣毁破获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举报线索,破获收赃销赃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摧毁收赃销赃黑市场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4、举报线索,破获涉黄涉赌涉毒案件的,奖励人民币500元,端掉涉黄涉赌涉毒黑窝点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同时,对提供和举报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的,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可以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举报电话:11015149960110

举报电子邮箱:tlgongan@126.com

邮寄举报信收信地址:通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15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

邮编:028000

通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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